【导语】: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安全承诺书》
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更新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同时打印《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本人签字确认,并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
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前14天起
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省,尽量减少跨市流动,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考前14天内
考生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考生出现体温超过37.3℃症状,须持考前48小时内在省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五)考试当日
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考生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考试过程中在候考、抽题、备课等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环节按照要求摘戴口罩。
(六)考试当日
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身份核验环节,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纸质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安全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监考人员。
(七)考试中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
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
(九)发热考生
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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