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各确认点咨询电话见正文。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4月29日23:59(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一、认定时间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
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
1.第一阶段: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4月29日23:59
现场确认:2022年5月9日—5月13日
体检时间:2022年5月9日—5月13日
2.第二阶段:仅限于2022年参与免试认定政策的高等学校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22年5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网报时间:2022年6月10日9:00—6月17日23:59
现场确认:2022年6月15日—6月21日
体检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1日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我省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现场确认点
(1)九江学院(设2个确认点)、九江职业大学(设3个确认点)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濂溪区教育体育局下设的本校现场确认点;
(2)我区范围内的其他申请人请选择九江市濂溪区政务服务大厅教体局窗口现场确认点。
(二)下半年认定时间:9月26日—12月15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布。
二、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
1.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点选:濂溪区教育体育局。
现场确认点勾选“九江学院(分2个确认点,对应选择)”“九江职业大学(分3个确认点,对应选择)”的应届毕业生选择在本校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持有濂溪区户籍或居住证者点选 “九江市濂溪区政务服务大厅教体局窗口”现场确认点。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点选:九江市行政审批局。
现场确认点勾选:九江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勾选“九江学院国考确认点”或“九江学院校考确认点”办理;持有濂溪区户籍或居住证者点选“九江市濂溪区政务服务大厅教体局窗口”确认点办理。
三、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九江市濂溪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九江市濂溪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九江市濂溪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九江市濂溪区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九江市濂溪区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参加认定)。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5.驻濂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我局对社会类申请人员采取网上预约办理方式,相关申请人请加入濂溪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972515009) ,在群内预约并及时关注群内工作通知。
九江学院和九江职业大学的申请人请及时关注本校官网相关工作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预约体检。
1.申请人应按照江西省疫情防控“四查一戴”等注意事项,在预约好的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须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毕业证等原件备审。
4.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后进行认定。
5.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可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或由认定机构帮助重新上传。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7.现场确认时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申请人自备口罩并自觉佩戴,主动扫码,接受测温,自觉排队,同时保持1米间距。
(三)体检
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要求,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1.体检对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的申请人。
2.体检地点: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以及濂溪区社会类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在九江市濂溪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体检科参加体检。
3.濂溪区教体局现场确认点体检时间安排:由于防疫需要,该确认点的所有申请人请在濂溪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交流QQ群(972515009) 内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参加体检。
4.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申请人完成网报后,根据所在学校相关要求,自行前往医院体检。
5.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不熬夜,不喝酒,体检当天空腹,采血和彩超检查后方可进食,尿液分析应留取中段尿。
6.体检费用:体检时由医院收取。
7.温馨提醒:申请人必须在相应时间节点完成网报、现场确认和体检等环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以上时间安排,若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完成认定后,认定机构将及时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统一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由濂溪区教育体育局发放;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发放。
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六、工作联系
申请人在认定教师资格期间必须确保持通讯畅通,自觉配合和支持认定各项工作。因申请人停机、换号未及时告知,而导致联系不上造成认定失误、延误、失败等,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濂溪区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务必添加QQ工作群,以便及时沟通问题和接收认定期间的通知。
各确认点咨询电话:
1.九江职业大学教务处
(联系人:吴老师15079216469/17346608126)
2.九江学院教务处师范教育科
(九江学院主校区二号行政楼505室:蒋老师0792-8334085)
3. 九江市濂溪区政务服务大厅教体局窗口
(濂溪区政务服务局一楼教体局窗口:0792-856662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可获各区县市认定安排、体检医院、现场确认点勾选指南、确认点地址、官方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