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用人单位填报《申请表》并收集和初审申报材料,集中报归口部门审核。归口部门填写汇总表报市委人才办。按申报顺序分批制卡,分发各归口部门。
(一)单位申报
每年4月1-15日,用人单位填报《申请表》,负责收集和初审申报材料。
(二)集中报送
每年4月16-25日,用人单位按属地或对口管理原则,集中报归口部门(指各县、市、区人才办或市本级主管部门,下同,见附件2)审核。
(三)归口审核
每年4月底前,归口部门填写《九江市人才绿卡申请人主要信息汇总表》(1份),附对应《申请表》1份,提供电子版,报市委人才办。
审核时,归口部门负责核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审核合格的,经办人在复印件上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及时归还原件并留存好复印件(至少保存3年);不合格的,经办人应说明原因。
(四)分批发卡
每年5月底前,按申报顺序分批制卡,分发各归口部门,确保6月底前送达申请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政策】可获九江人才30条政策全文、高校毕业生补贴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