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九江人才分类认定适用于辖区内所有人才,按照最新版的《九江市人才分类目录》进行评价认定。具体条件标准对象详见正文。
九江2022人才分类评价认定方式与对象
分类评价认定方式。主要包括目录认定、税收贡献认定和举荐认定三种类型。
分类评价认定对象
(一)目录认定:适用于辖区内所有人才。
(二)税收贡献认定:适用于辖区内所有纳税人。
(三)举荐认定:适用于辖区内非机关事业单位人才。
分类评价认定标准
(一)目录认定。按照最新版的《九江市人才分类目录》进行评价认定。
(二)税收贡献认定。对上年度税收贡献额在全市排名前十的经济主体和年税收贡献达1000万元及以上且增长率在全市排名前十的经济主体,允许其推荐1名经营管理人才,报市委人才办提名,提交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评价认定。
(三)举荐认定。对能够产生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获行业认可的特殊人才及新兴职业人才,由主管部门或协会举荐,报当地人社部门,由市人社局审核后,提交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评价认定。
申请认定的人才,除达到认定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无不良学术记录、无不诚信行为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
(三)年龄条件: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杰出人才)人才无年龄限制;C类(省部级领军人才)、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人才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F类(地市级杰出人才)人才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G类(地市级储备人才)人才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急需紧缺或有突出贡献的,经报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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