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首次将户口迁移至九江市中专或中级工以上人才,可以享受中专生落户补贴,详情如下:
中专生落户九江也可享受人才补贴
根据《九江市人才落户补贴发放办法 (试行)》(九才字〔2022〕10号),申报对象为,首次(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将户口迁移至九江(含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曾经有过落户九江经历的也属于补贴范围)的45周岁以下、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将户口迁出再迁入的人才,不享受落户补贴。
补贴标准是,三年内,每人每年2000元。申报对象需落户九江;同时,申报对象需在九江缴纳社保满6个月。
申报对象按照属地原则,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县(市、区)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在网上审核、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于次月发放补贴。
特别提醒:申报对象因户口迁出或社保转移或其他原因丧失资格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补贴发放地人社部门报备,不再享受人才落户补贴。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3年内不再受理申报对象任何人才项目申报(服务电话:市人社局行政许可服务科0792-856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