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九江结婚生育 > 九江离婚证 > 九江离婚方式有哪些
九江离婚方式有哪些
2016-06-02 12:14【我要纠错】

【导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两种方式解除: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两种方式解除: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社会上流传着分居满一段时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的说法在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一、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协议离婚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协议离婚的结果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备注: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诉讼中的调解和判决

  1.诉讼中的调解

  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2.判决

  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九江离婚证办事指南、查办事所需材料、离婚协议书规范。

手机访问 九江本地宝首页

  • 九江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九江离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详情请看正文。

  • 九江结婚证办理流程

    九江结婚证办理需提供相应材料以及签署申请书,并由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签名,向双方询问意愿以及权利义务。

  • 九江离婚在哪里办理?

    九江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九江各区县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如下。

  • 九江免费婚检服务机构地址

    九江免费婚检服务机构包括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站、九江市经开区人民医院、浔阳区婚检服务中心等。

  • 九江结婚证登记预约办理指南

    九江结婚证登记预约可通过赣服通进行结婚登记预约,如实填写男女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输入验证码后即可预约。

  • 九江市结婚证补领指南

    九江市结婚证补领需要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后带着相应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 九江市补领结婚证流程(附图)

    九江市结婚证补领分为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并发证五个步骤,每个步骤详细流程见正文。

  • 九江市哪些情形当事人不能领结婚证?

    九江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并非自愿、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等情形不能领取结婚证,详见正文。

  • 九江市补领结婚证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九江市补领结婚证当事人不能到时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是要提交委托书已经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详见正文。

  • 九江补领结婚证申请条件

    九江市各地民政局补领结婚证申请条件有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当事人持有相应身份证件等,详见正文。

  • 九江父母已经离婚的新生儿上户口要哪些材料?

    公民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时,父母已离婚的,提交文中所列材料,向有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 九江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九江离婚登记办理有什么条件?九江离婚登记办理的条件有哪些?小编在下文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