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缴费,2022年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缴费,2022年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10月1日-2022年3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在集中征缴期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其他情况参加居民医保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流动人员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参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且父母双方均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包括外地参保),可免缴新生儿出生当年个人缴费。超过3个月参保的,或其父母未全部参保的,则需按一般对象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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