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缴费,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2022年度的医保缴纳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一、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缴纳的是2022年度)
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时间改革的过渡期内,各地原则上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征缴工作。(部分地区会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请注意截止日期)
二、特殊情况
存在特殊情况(流动人员子女、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人员回国、劳改服刑期满人员等)的城乡居民可在非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并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按学制年限在入学当年一次性办理参保,自入学当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毕业当年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其医疗保险待遇延续到毕业年度的12月底。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且其父母等家庭成员已按规定参保的,可免缴当年的个人缴费部分;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后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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