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有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单位有集体户口;予以批准。
三种情况
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有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老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
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有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
2、单位有集体户口;
不予批准的条件
本人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处而且没有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
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
2、单位工作证明或者劳务合同
3、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4、本人居民户口簿
5、亲属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不同落户类型的办事指南、九江落户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