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九江市职工如果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0个月、六级17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2个月、六级28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21个月、九级17个月、十级13个月的本人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可获工伤保险申请指南、认定指南、最新待遇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