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满足与九江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等条件的可申请九江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详见正文。
九江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申请对象
企业新引进在九江工作并(在当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10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毕业不超过6年;
3.与九江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三、补助期限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享受生活补助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