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九江柴桑区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可在9月20日17:00前通过网上进行报名,详细报名网址请看正文: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20日17:00期间登录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本次招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50元,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0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23年9月21日9:00至9月23日08:30期间登录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考点设在柴桑区(具体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3.加分项
(1)中共正式党员(不含预备党员)报考,加1分。
(2)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证书的,分别加1分、2分、3分(该项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加分值)。
设置加分项,加分坚持自愿原则,由本人于报名期间(2023年9月14日9:00至9月20日17:00)内提交加分佐证材料至指定地点,经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误后可笔试加分,报名截止后即不再受理。
提交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江西九江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203室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9月末公布,考生可在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本次招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职场云公众号、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公布。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由工作人员负责通知。
地址:九江市柴桑区江西九江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203室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需提供材料:
①《2023年九江市柴桑区公开招聘第二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表》原件1份;
②户口本(配偶为柴桑区户籍须提供结婚证)、房产证(无柴桑户籍需有柴桑区房产)、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6个月免冠1寸彩照1张;毕业证、社会工作者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报考所要求的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50%+面试成绩×50%。同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与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工资按正式聘用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所在街道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