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从其他地方到九江工作的职工,如果在其他地方已经办理有公积金,那么需要办理异地转入,所需条件与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方式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2、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转入条件
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出申请前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转入办理所需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缴纳证明凭证打印方式、贷款计算器与贷款额度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