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生育保险专题为你提供九江生育保险办理,九江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九江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九江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等九江生育保险办理的相关内容。

我要办理 : 生育险报销生育险参保生育险缴费

门诊医疗费保险标准

  ①妊娠诊断40元。

  ②产前检查:妊娠至第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160元,妊娠至第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360元,妊娠至分娩的产前检查费560元。

  ③怀孕10周(不含)以内流产300元。

  ④常规宫内节育器放置或取出60元(处于绝经期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的120元)。

  ⑤皮下埋植避孕术 60元。

  ⑥输精(卵)管疏通术3000元。

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

  ①怀孕10周(含10周)以上的流产或引产。

  ②经阴道正常分娩、经阴道助产分娩、剖宫产(剖宫产合并子宫肌瘤、阑尾炎等)、宫外孕手术、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卵)管复通术(吻合)等。

  ③生育出院后3个月内因生育引起的疾病。

  ④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3个月内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疾病。

以下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用人单位参保处于中断状态或欠缴生育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

  (3)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行为,以及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有第三方责任人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

  (4)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治疗不孕不育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6)实施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7)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流产、引产、产道分娩、剖宫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报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定卡》;

  3、社会保险卡(医疗保险卡);

  4、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等;

  5、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被委托人,还需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