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9月29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享受婚假18天。9月28日(含)之前已经休完婚假的,不再补假。
一、分时间来看
9月29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享受婚假18天。
9月29日(含)正在休婚假的,婚假延长至18天。
9月28日(含)之前已经休完婚假的,不再补假。
二、其他问题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结婚的夫妻(含初婚、再婚,不含复婚);以及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及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再生育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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